迥異於一般好萊塢電影皆大歡喜或榮耀終歸於我式的結局,是我欣賞這部改編自同名原著小說電影的第一個原因。

故事開頭從影響三個主角一生的事件開始,之後直接跳躍到二十五年後,三個人再度因為其中一人的愛女被殺,而再次將命運相互銜接。電影的敍述重點在尋找兇手的過程;但不僅止於一般帶領觀眾去發現兇手的推理劇處理方式,透過導演克林伊斯威特(Clint Eastwood)的鏡頭,以及三個男主角:西恩潘(Sean Penn)、提姆羅賓斯(Tim Robbins)及凱文貝肯(Kevin Bacon)恰如其份的內斂演出,即便在電影結束後,仍讓我因劇中命運與人性的深切刻畫感到震憾,並久久不能回神。

「如果我小時候經歷Dave(提姆羅賓斯 飾)被如同孌童(男童妓)般拐帶囚禁四天的遭遇,我會怎麼經歷接下來逃出後的人生?」

這在有近乎相同經歷的我來說是最最深沈的模擬。同樣的想法也出現在另兩個目睹事件經過的主角身上,即便是各自長大了,仍不免想著:「若當時被拐帶走的人是我…」。於是,這樣的事件便使得三個人各自展現出不同的生命姿態,他們不斷反芻這樣相關的思考,便也被這樣的思考引領了方向。如同我在小時經歷被拐帶的恐懼與差點被性侵的掙扎,伴隨成長而來的卻不只有夜覆夜的夢魘,它還變相地影響著我看待感情的態度與一些不自覺的防衛反應。

「我們真得能平心靜氣地看待各種弱勢嗎?」這是另一個腦中的回響。

所謂弱勢,在大部份人眼裏是指:“那些因為先天或後天條件,致使無法順利融入被普遍接受的社群中生存的一群人。”這樣的角色在劇中有兩個:一個是天生瘖瘂的男孩,一個是幼時遭到拐帶的Dave。

Dave因為幼時的遭遇,使得本來就略顯退縮的性格,在事件發生後,形同一漥骯髒的水溏般地,阻擋他邁向正常人格的發展;這也影響了別人反觀他的想法。不免地,這讓我與遭受性侵的婦女聯想許多,人們可以理所當然地對天生殘疾者抱以同情、關懷與施給,但人們是否能以同樣地胸襟接受遭性侵的婦女呢?也許現在這樣的社會是可以的,但那樣挺身而出承認的代價就是永遠無法磨滅地印象烙記。你也許無法想像或承認這樣的事實,但想想一件事:在談論徐潞這個人的豐功偉業前,大部份的人總還是會再多加一項「她曾遭受性侵並撰寫出書」的說明。我為徐潞的勇敢抱以欽佩,卻也汗顏自己對她產生同樣說明式地印象;即便我不會也無意傷害她,但這樣地提及是否就已是對她的一種再次傷害?

而天生殘疾者就一定該是被寬然以待的嗎?本劇的發展讓我們看到更多被假相包裹地莫名心理。

故事終結在一場歡愉的中小學儀隊大遊行,我為Dave的老婆感到悲哀,也為故事終了每個角色的寫實感到驚慌。生命的無力反擊與綿延不回,就如同電影終了那條被這個鎮所倚靠河流一般,無止無盡。




註:
本書的原著作者為Dennis Lehane,生長於美國麻州Dorchester,在成為全職小說家之前,曾擔任過心理諮商師、侍者、代客停車、禮車司機、卡車司機、書店門市人員等。著有A Drink before the War(曾獲得Shamus Award首獎)、Darkness、Take My Hand、Sacred、Gone Baby Gone、Prayers for Rain,以及Shutter Island(2003年)。目前與妻子居住於麻州波士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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