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某個網友在MSN上聊起那個交往六年分手的男友,憶起那段幾乎每日、每夜吵的交往,我居然可以很心平氣和地在電腦前微笑。
 
他是個占有慾極強,很在乎別人眼光又對自己沒有充分自信的男孩子,我在他眼裏就像朵不安定的太陽花,總是對別人毫不保留的綻放著燦爛的笑容,這在他的解讀是:「招蜂引蝶」;老實說,我著實為他對我這種負面的認知感到委屈,因為我打從出生就只會這樣的笑、這樣與人交談。
 
發生在我和他之間的吵架原因和過程,已經精彩到可比美“花系列”的劇碼,難怪我常可以在看戲的同時,猜到接下來的劇情,還怪罪編劇大爺們一點都不用心。
 
印象中最精彩也最記憶深刻的是:
有回和他一起去打工,宴會正式開始前通常都是我們小PT的chat-time,在熟練地整備完要用的器皿後,照例又開始和鄰近side-table的他校同學聊起來。那天的宴會極大,用到的PT不少,居然有個我高中極熟稔的學長就分配到了鄰桌;3、4年沒見的我們,熱絡的打招呼、聊天、開起玩笑。已忘了我是說了什麼,學長出奇不意地拉了一下我那時留了極長的頭髮,這一幕不巧全收入他的眼簾。
 
這下可好,工作的四個小時裏,我已能隔著諾大的宴會廳,感到他從遠處傳來的陣陣殺氣。下班後,才一走到停放機車的地方,他就開始用言語狂飆,任憑我怎麼解釋不知道為什麼學長會拉我頭髮,他就是不信也不理會。回宿舍的途中,他不顧我會否摔下車的往前猛衝,我終於忍不住在他停等號誌的當兒下了車,心想:「我又沒做錯什麼,幹嘛要受這種罪,大不了走回去,有什麼了不起。」
 
好樣的,他居然也下了車,強行拖著滿臉是淚的我,穿過人行道回到車上。還好那時並沒有偶像劇當道,他和我也不是什麼俊男美女,否則這一幕看在路人的眼裏,不知道會不會被誤認為是在拍片呢?!
 
回到宿舍,他又開始咄咄地質問、反覆地用最犀利的辭彙來激我和他吵;偏偏我就是吵架時最笨,腦子裏除了覺得自己委屈、無辜,頂多在他說得傷了我時會瞪著他看外,一句話也答不上。這反而更激怒他,賞我兩個耳光後,再拉了我頭髮數下,配上的台詞是:「妳喜歡給人家這樣拉,是不是?」就在他另一個巴掌又要甩過來時,我拿起桌上的水果刀頂著自己的胸口對他喊:「出去!再不出去!我當場死給你看!」被關在門外後的他才愕然自己的失控,流著淚、隔著門說了一晚的道歉。
 
這樣的他,在事情發生的四年後,因為和我同事上了床,終於不再出現在我的世界。
 
寫到這兒,我忽然覺得很好笑,那一幕幕真是經典!!下回你們看到戲裏主角們隨時都可以拿出凶器威脅對方時,絕對要相信那真的是可能發生的。
 
這麼多年過去,當初分手時恨他、怨他的心情已經全然消失,聽到結果的朋友們往往會罵他個兩三句,在我而言卻早就沒有那樣的心境。感情是兩造的事,故事如何演變永遠也不可能是採獨角戲就能完成結局,他的錯誤或者就是反映了我的另一種錯誤,不是嗎?
 
所以我原諒了他,因為我也要原諒自己,這樣才能再燦爛地笑著繼續每一天,再把那一場場經典的劇碼說給你們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