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梅英報導 2008/01/05

根據財政院公布最新的「薪資所得繳稅額表」,今年起,每個月扣繳所得稅的起扣點全部調高。舉例來說,單身且無受扶養親屬的納稅義務人96年度每月薪資所得為49,001至49,500元需扣繳2,030元,自97年度起調高為54,501元至55,000才需扣繳2,030元。而有配偶、扶養親屬的話,依受扶養人數的多寡,起扣點也一併調高。
新修正的薪扣額表,每一級的起扣月薪均向上拉高,單身者月薪需逾5.4萬元;有配偶、無子女者月薪則需超過6.05萬元時,才要按月扣繳所得稅款。修正後稅額表每一級距起扣月薪,平均約調高5,000元,薪水族每月應扣稅額減少下,可運用資金就可以增加。 

另外,台北市國稅局也指出,薪資所得除了可以由納稅義務人自行選定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扣繳,也可以選擇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10%。

如選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在每月給付薪資時,應按各薪資受領人有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適用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規定,就其有無配偶、受扶養親屬人數及全月薪資數額,分別按表列應扣稅額,扣取稅款。但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未達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

財政部日前已發函公布97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民眾可至(
http://www.ntat.gov.tw/)網站下載。

資料來源:http://media.career.com.tw/epaper/enews/center_news.asp?no3=3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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